明朝历史血案,明朝历史血案有哪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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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明朝历史血案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历史血案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清初历时三年的庄廷鑨明史案,为什么说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?
  2. 明朝历史上轰动大江南北的"蚕神杀人事件",究竟是怎么回事?
  3. 明朝成化年间的“妖狐案”是什么情况?

清初历时三年的庄廷鑨明史案,为什么说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?

庄廷鑨明史案发案与顺治十八年,结案与康熙二年,历时三年多的时间,这个案件株连之广,屠戮之惨烈是有史以来最为罕见的。庄廷鑨湖州人,15岁就进了国子监,后来生了一场病导致双目失明,但是庄廷鑨并不甘心就这样一辈子活下去,于是他就想编写一部明朝的史书以千古留名,但是凭借他自的才学很难完成这样浩大的巨著。

当时在南浔镇生活着明朝时期一个宰相朱国桢的后代,为了生计他就想把家里收藏的《明史》手稿卖掉,恰恰这个消息被庄廷鑨知悉,之后庄廷鑨以1000两白银的价格买下了这部明史手稿。这部明史手稿缺少了崇祯时期的历史,为此庄廷鑨花费重金聘请了当时很多有名望的名士来一起增补明史。最后编撰成《明史辑略》一书,庄廷鑨致死都没有想到这部书的编成会为他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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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中用了很多“奴酋”“建奴”“建夷”“夷寇”等字眼,严重触犯了清朝统治者的忌讳。这部书编成之后庄廷鑨就死了,他的父亲庄允城将这部书刻成出版。当时湖州有一个因贪赃枉法被革职的县令吴之荣,吴之荣看到这本书后立即就起了歹心,他赶到庄廷鑨家里敲诈勒索,但是遭到庄允城的拒绝,吴之荣一怒之下将庄家告到京城,自此庄家大祸临头,庄廷鑨案爆发。

朝廷派遣鳌拜来到湖州彻查此案,将和庄廷鑨案有关的人员全部逮捕,很多人在严刑逼供之下说出了其他参与编书的人,当时凌迟处死的读书人由两百多人,受到牵连的人多大数千人。湖州大小官员被以包庇罪全部判处绞刑。湖州知府陈永命在案发后***身亡,清军将他的尸体挖出在杭州将其尸体分尸36块,以示惩戒。至此震惊全国的庄廷鑨明史案落下帷幕,在我国古代的文字狱中这个案件被称为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。

清初庄廷鑨明史案,历时之长、涉及之广、处理之重、死人之多,都是历代文字狱所望尘莫及的,单单这个案子涉及的家庭,就达700多户,处死的1000人以上,所以成为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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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文字狱是怎么发生的呢?

四个字,纯属偶然。

明朝末期,浙江湖州人朱国桢曾任礼部、户部尚书,历文渊阁、武英殿大学士,曾拜内阁首辅。朱国桢退休归里后,埋头著书,写了一部历史著作《明书》,但当时因为条件不许,未能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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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灭亡后,清朝建立,作为明朝遗臣之族,朱氏随之家道中落,朱国桢也早已去世,《明书》书稿辗转为同是湖州的富人庄廷鑨购得。庄廷鑨15岁考上贡生,曾入国子监读书,后来因双目失明,便赋闲在家,与一帮好友谈诗论文

庄廷鑨得到《明书》稿本后,想效仿左丘明失明著书,便请了一批名士,对朱国桢的《明史》进行编辑润色,整理加工,改名《明书辑略》。

《明书辑略》编成不久,庄廷鑨就去世了。为了让他的未竞之业得以完成,他的父亲庄胤城不辞年老体衰的身体,雇请刻工刻书,并将陆圻、查继佐和范骧等当时的文人名士的姓名刻于书上,印刷出版,其中陆圻和范骧甚至都没参与修史或润色工作。

1660年,也即顺治十七年,陆圻因《明书辑略》书中有触犯清朝满人等语句,曾主动向官府表白,并通过庄胤城向官府行贿,同时将其中明显触犯清朝的地方修改重刻,并送礼部审查后,事件平息。

明朝历史上轰动大江南北的"蚕神******",究竟是怎么回事?

“蚕神******”发生在明弘治年间,案发丝绸也最发达的浙江湖州。当地有一个伍姓大蚕丝商,伍家以养蚕产丝发家,富甲一方,光桑树林就几百亩。随着蚕宝宝不断繁殖,银子流水般进入伍家仓库。

没几年,伍家遇上了幸福的烦恼,蚕宝宝繁殖太快了。小家伙们每天就重复吃—拉—睡,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,然后给自己织一个窝,睡个长觉,再变身蚕娘准备繁衍后代。它们的窝,就是伍员外垂涎的宝贝。

见过养蚕场的都知道,走近了,耳朵里传来的都是“沙沙沙”的蚕宝宝啃噬桑叶的声音,一片桑叶,一条蚕几分钟就吃光。估计伍员外家,负责***桑的队伍不会小,否则根本供应不上。

这倒其次,关键是蚕娘的繁殖能力非常强,一次产卵几百甚至上千枚,小家伙们一孵化出来,就立刻加入“食客”大军。问题是,桑树生长的速度远远跟不上“食客们”的繁殖和进食的速度。

伍员外愁死了,就四处花钱买桑叶,无奈但凡有桑树的地方,桑叶都供不应求。蚕宝宝们还很挑剔,除了桑叶别的都不吃。“饥荒来临”,伍员外咬咬牙,让仆人们实施“减员政策”,一次性活埋了几十箱蚕宝宝!

即便如此,伍员外还是不停催促仆人外出寻找桑叶。一天三个仆人奉命外出,转悠了一天,一片叶子也没买到。三人垂头丧气,划船回家。

半路上“喜从天降”,一条大鲤鱼突然从河里蹦到船上,小哥仨一扫颓废,手忙脚乱按住鲤鱼塞进船舱,喜滋滋地划船回家。

半路遇上了官府的巡逻船只,衙役们就发现前面一条空空的小船,似乎装了什么沉重的物体,吃水很深,便拦船检查。仆人一打开船舱甲板,吓得魂飞魄散,船舱里哪有什么鲤鱼,只有一条血淋淋的人腿!

一顿大板子,哥仨皮开肉绽,谁也说不清鲤鱼怎么就变成了人腿。重刑之下,有个仆人胡乱招供,说是和主人一起***了,并将衙役带到埋蚕宝宝的地方,说这就是现场。衙役挥锹挖开土层,只见里面赫然埋着一具缺了一条腿的尸体!

如此铁证之下,容不得伍员外不招供,很快他和三个仆人,都以***罪伏法!

导读: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的国家,参拜蚕神一直以来都是蚕乡风俗中最重要的祭祀活动。逢年开春皇帝都要亲领文武百官祭祀先农坛,皇后就要带领后宫嫔妃去祭祀先蚕坛;而在民间养蚕人在养蚕之前,都需杀一头牛祭祀蚕神嫘祖,祭祀的仪式也是极为隆重的。

关于蚕神在我国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说,而最为轰动的莫过于明朝弘治年间的真实分尸大案,也是就是轰动大江南北的"蚕神******"。

“蚕神”的由来

早期的人类都是用麻布来做衣服,并不知道可以养蚕丝织绸。一直到了黄帝带领的轩辕部落打败蚩尤的九黎部落之后,其他的小部落都进献珍宝以表庆贺,其中有一位来自欧丝之野的“蚕神”,献上丝线并传授了养蚕抽丝的技术,从此,人们就学会纺织丝绸了。

而蚕神又是何许人呢?蚕神其实源于一个言而无信遭到报应的神话故事。传说古代有位男子出门远行,许久未归,他的女儿非常想念他,于是半对家里养的一匹白马说:“马呀,马呀,你如果能去把父亲找回来,我就嫁给你为妻。”这匹白马通人性,听到这话,立刻挣脱缰绳跑掉了,过了几天,真的把主人带回家来。父女相见,又惊又喜,然而有功的白马却从此不吃不喝,一天天瘦了下去。父亲很奇怪,就仔细询问女儿家中的情况,女儿把她对白马的许诺说了。父亲很生气的杀掉了白马,并且剥下皮晾在院子里。

“蚕神******”见于明代文学家陈洪谟所撰《治世馀闻》。

《治世馀闻》这本笔记记叙的是明孝宗弘治年间的见闻。。“蚕神******”就出自于这本笔记。

那年间,湖州安吉县有个姓伍的大地主家,代以养蚕为家,在当地是有名的富户。

但伍家年年养蚕,蚕越来越多,桑叶的供应却赶不上了。眼看有些蚕就养活不了,伍老爷决定抛弃这些多余的蚕。他派了三个家丁,把这些不要的蚕埋在地窖里,一共埋了十几筐。

虽然活埋了一些蚕,但还是差些桑叶,于是伍老爷吩咐这三个家丁划船去往集市买些桑叶来。

这三人听命前往,谁知市场上也没有桑叶可买,他们只好垂头丧气地打道回府。一路上,三个家丁在船上唉声叹气,不知道怎么跟老爷交待。正在此时,河面波涛汹涌,似有怪物出物,三人正在惊异,忽然一条巨大鲤鱼跃入船舱。这三人一看,竟有如此意外收获,或聊可跟老爷交待,于是收了鱼,加紧划船。

正所谓无巧不成书,当地巡检司的捕吏(大概相当于今天的派出所)正驾着小艇在河上巡逻,见着这三个家丁所坐的这条船面上看不见什么东西,吃水却很深,心有疑窦。于是令船靠岸接受检查。

三个家丁心想,这也没什么,于是任捕吏上船,谁知一检不要紧,捕吏竟然在船舱里搜出了一条人腿!

三个家丁吓得面如土色,捕吏们见事关重大,立刻把他们锁拿到浙江按察司。

这条腿是谁的?如果是他们杀的人?那么尸首的其他部分在哪里?

这个案件奇就奇在为什么船上只有一条血淋淋的人腿?为什么奴仆知道被肢解尸体的准确位置?为什么死蚕全消失了?为什么定的是蚕神***?

明朝弘治年间,浙江巡检司的衙差在河上巡视,看到有三个人乘坐一条小船用摇动双撸超速行驶,怀疑船上有违禁品,衙差便拦住小船检查,当他们打开船板上放鱼的暗仓,不禁毛骨悚然,里面赫然摆着一条血淋淋的人腿。

三人被扭送衙门后交待,他们是湖州安吉县养蚕大户伍老爷家的奴仆,奉主人的命令沿江***购桑叶,结果没有买到,心里很忐忑,怕主人责怪。返程时一条十几斤的红尾大鲤鱼跳到了船上,他们就把大鱼放在船的暗仓里,想趁着鲤鱼鲜活时送回去,讨好主人,因此快速划船。大鱼如何变成人腿的,他们也发懵。

血淋淋的一条人腿放在船上居然说不知道,还编造不靠谱的理由,这三个人一定是奸滑之辈,于是给他们上了大刑!两奴仆拒不认罪,另外一个奴仆受刑不住,招供人是他们杀的,尸体就埋在伍家的地窖之中。

明朝成化年间的“妖狐案”是什么情况?

我用史料来为大家讲述这段故事吧,主要根据来自《万历野获篇》《明宪宗实录》《明朝小史》。

话说是在明宪宗成化十二年(1475年)农历7月份,地点是北京城的西城区,当时天气炎热,普通百姓的家中男子都在庭院里睡觉,在某一天晚上,突然有一个黑色怪物出现,它如同黑色的烟雾,跑动起来像同风一样快,直接从小门或者窗户进入百姓的庭院,即使是密室也能够进入,当它来的时候,人就昏迷了过去。这个时候,怪物就会咬人的手脚、肚子、脸。受伤的人伤口会在几天内流下黄颜色的液体,这件事传播到了整个北京城,引得百姓惊恐。

最后到了晚上,普通百姓家里都会拿着刀剑,打开灯火防备怪物来袭。一旦见到有黑气过来,就会敲锣打鼓,以此惊吓怪物。有见到这个怪物的人称,怪物全身漆黑但是身体很小,眼光敏锐,尾巴修长,有点类似于狗或者狸猫。

这个怪物的主要活动地点是在北京城的西城区,通常是半夜活动。有人受伤后向官府报案,官兵循着黑色怪物的踪迹追寻,居然找不到怪物的藏身之处,这件事情也惊动了巡城御史及兵马司,他们派人抓捕也未曾得到怪物的踪迹,只好让民众不要传播这件事以免相互惊动。

此后明宪宗在奉天门上朝的时候,突然有侍卫宣称见到黑色怪物,这导致侍卫们惊慌失措,而两边的大臣们也喧哗混乱,明宪宗想起身前往后宫,退出大殿,但是被太监怀恩劝阻,明宪宗于是稳坐大殿,众人见此很快就安定了下来。之后明宪宗派遣太常寺少卿刘岌前去祭祀北京的城隍神,亲手写下御制祭文指责城隍。随即又在皇宫祭告天地,写文章批评自己的过错,之后黑色的怪物就消失了。

不过奉天门的黑色怪物***之前,当时就有一件怪事。在这一年的正月,当时的明宪宗前去大祀殿进行郊祀,在仪式刚刚举行的时候,突然之间天昏地暗,就有大风刮了起来,祭坛上的蜡烛全部被吹灭,而且气温瞬间变冷,几名侍卫和乐官被活活冻死。这件事情被广泛传播,更加凸显了事情的怪异性。

明宪宗在成化十三年(1477年)正月设立西厂侦查宫廷内外,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测查出来结果。明朝的士人则将成化十二年(1475年)的怪事和此后西厂的设立联系在一起,认为这是上天给予明宪宗的警示,警告他不许设立西厂。

以上就是“妖狐案”的全部过程。不过要明确一点,妖狐是不存在,在史书上的描写是没有妖狐这一说法,只是描述了一团漆黑的妖物,并没有具体的称呼。

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其实到现在也没有具体的解释,由于这些历史记载多是后人记载,我前面说过明代士人对于明宪宗建立西厂十分不满,他们秉着中国传统的天人感应理论,认为这是上天给予的警示,对“妖狐案”也有夸大其词的说法在里面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历史血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明朝历史血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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