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明朝历史知县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明朝历史知县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明代县令是几品官?
明初分县为三等,“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,知县从六品;六万石以下为中县,知县正七品;三万石以下为下县,知县从七品。已并为正七品。”(《明史. 职官志》)知县掌一县的刑名钱谷等事,狱讼、治安、征收赋税等均须亲自过问。下设县丞一人,正八品;主簿一人,正九品;还有典史一人。县丞可以升任知县,县丞以下属吏非经特许不得升任知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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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地方官制
一、二司(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)
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、司法机构,合称“二司”。
明初沿用元制设行省,洪武九年改设承宣布政使司,习惯上仍称为“行省”。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,左右参政、左右参议等官。明宣德年间,定全国分十三布政使司。布政使权势极重,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,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、佥事等官。按察使掌“一省刑名按劾之事”。
二、道
设道,分两类:于布政使司置参政、参议,分司诸道,称分守道;按察司置副使、佥事,分司诸道,称分巡道。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。又有协堂道、水利道、屯田道、管河道、盐法道等。道之制度,在明朝已颇复杂。
三、府
明初改元制之路为府,隶属于道。府分上(粮二十万石以上者)、中(二十万石以下者)、下(十万石以下者)三等,有知府一人及同知、通判等官。知府掌“一府之政,宣风化,平狱讼,均赋役”。也设通判,但已不如宋之权重,仅为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之官。
明朝历任盐城知县?
李兆,字见可,西充(今属四川)人,天启二年(1622)进士,官至户部侍郎。
天启二年(1622)进士,历任林县知县、安阳知县、吏部稽勋司主事、吏部文选司郎中。因得罪周延儒,贬光禄卿右通政。周延儒失势,陈演误国,李兆上书弹劾,得罪陈演,贬陕西按察使,累官至户部右侍郎,辞职归乡。
隆武帝起用复原职,管理钱法。隆武政权灭亡,隐居思南酉阳,与杨世禄(字守知,巫山人,万历三十四年举人,历任英山、盐城知县)遥相唱和,忧愤而卒。[1]
明朝最低的官?
。明代的七品县令下面一般下面有县丞,巡检等辅官,分别是八九品。是最低级官员。官下面有吏,也就是办事员。如攒典,书记,河泊所大使,驿丞等。
明朝县一级的官吏可以划分为六个等级:
主官、佐贰官(即副手)、首领官、教职、杂职、杂役。
知县是最低品 再往下的效小吏一般不吃朝廷俸禄、
但最小的应该还是里正吧 村镇级领导
(在军屯所里的应该是百户长
知县作为正七品官,实力权力很大,为何无法压制九品的巡检?
虽说官大一级压死人,但大两级的知县真不一定能压制巡检
巡检司作用虽然大同小异,但自宋朝建立起,各个朝代,包括当朝本身,巡检隶属管辖权等都有变动,说知县压制不了九品巡检,不能一概而论, 不过大部分时间,巡检还是对地方知县知州等负责的
知县压制不了巡检,大体有两种状态
第一个,知县属于空降兵,而且是流官,在地方都有一定的限期,而巡检呢,虽然也不一定是世袭,但地方巡检一职,差不多能被当地大族垄断。举个例子,巡检儿子如果不是巡检,那巡检的侄子就可能是
知县上任后,很大程度上要靠地方势力来行使权限,巡检家族是他避不开的,如此,谈何压制?客大欺主么?
第二个,巡检虽在州县办公,但他有负责稽查走私、捉拿盗贼逃军、在要道核实商旅等职责,这职权范围其实已经超出了单州单县之地,这让仅对自己的州县负责的县令,如何去压制巡检?虽然县令七品,巡检九品
很多时候,巡检升迁考核是归于兵部的,他们的前途在军队,和县令的考核属于两条线。例如宋职官志上有说明
凡试中,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……三年无过,则升至大使臣,有两省、待制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保举堪将领者,并兼诸卫将军,外任回,归环卫班
不是一条线上的,公事也就罢了,私活不理也就不理了
以上
这明显是个误解,明清时期的正九品巡检是正七品知县的下属,所以知县完全可以压制巡检。
明清时期,县一级***的最高长官是知县或县令,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“县太爷”。
尽管知县只有正七品,容易被戏称为“七品芝麻官”,但在县城里,他就是最顶级的官员,老百姓尊称知县为“县太爷”,这个称呼就足以说明知县在县里的地位,只要不是朝廷派驻地方的机构和官员,县里所有人都要他管辖,简直可以说是一手遮天。
知县的属官主要有县丞、主簿、典史、驿丞等,他们的分工各有不同。
县丞一般是正八品,主簿一般是正九品,分别是县里的第二、三把手,主要辅佐知县处理日常事务,他们和知县一起,属于“入流”也就是有品级的官员,其他如典史、驿丞没品。
明清时期在位置比较重要的州县、镇市、关隘等处设巡检司,巡检司长官为巡检,品级与主簿相当,一般为正九品,主要负责缉捕盗贼之职,与主簿一文一武,共同协助知县工作。
如果说知县相当于县长,县丞相当于副县长,主簿相当于秘书长,巡检就相当于公安局长。
既然如此,作为公安局长的巡检必定受作为县长的知县管辖。
明清时期的知县作为基层***最高长官,职掌为“平赋役,听治讼,兴教化,厉风俗。凡养民、祀神、贡士、读法,皆躬亲厥职而勤理之”,地位职责很重,因此照例由进士、举人、贡生或者教习担任。从晋升空间看,知县高升既可以担任知州,也可以担任六部主事,前景看好。
巡检则不然,巡检主要负责治安,素质要求不是很高,发展空间有限,终其一生只能在低级武官序列发展,很少有提拔担任知县或县令的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历史知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明朝历史知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